項目概況
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內院地面停車及外墻改造修繕工程)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楊橋中路145號錦繡大廈7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閩建信采購2024029
項目名稱: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內院地面停車及外墻改造修繕工程)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8.0162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28.0162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序號 |
標的名稱 |
數量 |
標的金額 (元) |
計量單位 |
所屬行業 |
是否允許進口產品 |
1 |
房屋附屬設施施工 |
1.00 |
280162.00 |
項 |
建筑業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磋商文件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非中小企業的將被拒絕,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非中小企業的將被拒絕,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1、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或服務或工程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 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且應當提供《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見采購文件格式。本采購包為工程類采購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建筑業,應對應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模板,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不是對應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填寫的行業與采購文件明確的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不一致,均不予認定為中小企業。2、供應商為監獄企業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3、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以上第1點材料,但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格式見第五章《首次響應文件格式》附件。 |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資格承諾函 供 應商在投標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格式詳見采購文件附件)的,無需再提交財務狀況報告、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繳納等證明材料;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成交人承諾事項的真實性。供 應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供應商資質要求 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且具備《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須提供有效的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項目負責人要求 供應商派出的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提供有效證書復印件。【需提供項目負責人證書復印件及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當月)任意一個月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社保證明所屬單位須與供應商單位名稱一致】。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楊橋中路145號錦繡大廈7樓)
方式:獲取地點及方式: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楊橋中路145號錦繡大廈7樓)現場獲取
售價:¥1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05月28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楊橋中路145號錦繡大廈7樓)
五、開啟
時間:2024年05月28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楊橋中路145號錦繡大廈7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朝陽路30號
聯系方式:葉警官0591-8344274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楊橋中路145號錦繡大廈七層
聯系方式:鄭濟生、王清清、林欣 0591-8370626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鄭濟生、王清清、林欣
電 話: 0591-83706268